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沙县位于闽中偏北,闽江支流沙溪下游,南平和三明市之间,闽中重要的交通枢纽。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侯,四季分明,春秋平分,冬长夏短,干湿明显。森林覆盖率77.51%,森林蓄积量1084万立方米,毛竹林地2.8万公顷,毛竹立竹量达6000万株。矿藏资源以非金属矿为主,已发现具有一定储量和开采价值的矿藏有石灰岩、钾长石、黏土、高岭土、石英石等。河流水力资源蕴藏量丰富。沙县为闽中古城,东晋义熙年间(405-418)建县,1500多年来始终作为独立的县级建制运行,文化底蕴深厚,中原古风遗存,民智开发较早,经商者众多。沙溪因宋代名相李纲燕游而得太史溪之名,两岸风光旖旎,拥有两处省级风景区-七仙洞风景区和淘金山风景区,其中淘金山卧佛堪称华夏第一。